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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排球队训练及方法_大学生排球秩序册

tamoadmin 2024-07-27 人已围观

简介1.我拿了排球全市第一 怎么去领2级运动员证书2.我想考南京大学,我是体育特长生(普通高中),我怎么报名,在哪儿查询请大家帮个忙3.湖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的竞赛规程4.2015年cuba大学招篮球特长生简章5.中国男子排球需要什么资格循环制,是每个队都能和其他队比赛一次或两次,最后按成绩计算名次。这种竞赛方法比较合理、客观和公平,有利于各队相互学习和交流经验。 循环制,包括单循环、双循环和分组循环三

1.我拿了排球全市第一 怎么去领2级运动员证书

2.我想考南京大学,我是体育特长生(普通高中),我怎么报名,在哪儿查询请大家帮个忙

3.湖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的竞赛规程

4.2015年cuba大学招篮球特长生简章

5.中国男子排球需要什么资格

大学排球队训练及方法_大学生排球秩序册

循环制,是每个队都能和其他队比赛一次或两次,最后按成绩计算名次。这种竞赛方法比较合理、客观和公平,有利于各队相互学习和交流经验。

循环制,包括单循环、双循环和分组循环三种方法。

循环制

单循环,是所有参加比赛的队均能相遇一次,最后按各队在全部比赛中的积分、得失分率排列名次。如果参赛球队不多,而且时间和场地都有保证,通常都用这种竞赛方法。

单循环比赛轮次的计算

如果参加的队数是偶数,则比赛轮数为队数减1。

例如:8个队参加比赛,比赛轮数为8-1=7轮。

如果参加的队数是奇数,则比赛轮数等于队数。

例如:5个队参加比赛,比赛就要进行5轮。

计算轮数的目的,在于计算比赛所需的总时间。

例如:有7个参加比赛,其轮数是7轮,如果比赛中间再休息两天,则比赛的总时间为9天。

单循环比赛场次的计算

单循环比赛场次计算的公式为:

,即

例如:8个队参加比赛,比赛总场数是:28场.

计算场次的目的,在于计算比赛所需的场地数量,并由此考虑裁判员的数量,以及如何编排竞赛日程表等。

单循环比赛的编排

单循环比赛顺序的编排,一般用“贝格尔”法。

从1995年起,世界性排球比赛多用“贝格尔”编排法。目前我国正式比赛也多用此方法进行编排。其优点是单数队参赛时可避免第二轮的轮空队从第四轮起每场都与前一轮的轮空队比赛的不合理现象。

固定轮转法。

不论参加队数是偶数还是奇数,都应按偶数编排。如果是奇数,可以补一个“0”号,与“0”相遇的队就轮空一次。

这种轮转法,适用于各队实力互不了解,故用抽签定位的办法,很可能出现强队早期相遇。

轮次表编排完后,各队进行抽签,并按各队抽到的号码填到轮次表里(或按上届比赛的名次顺序确定编号),据此再编成竞赛日程表。编排竞赛日程表,首先要贯彻机会均等、公平竞争的原则,当然也要适当地照顾到比赛(观众)的需要,可以从时间(上午、下午、晚上)、场馆(大馆或小馆)、地区(本地或外地)等不同的方面作出调整,达到各队大体上的平衡。

编排中,要考虑到轮次中间的间隔长短,以保证运动员有足够的休息时间。如果竞赛期限允许,通常打完3轮后要休息一天。至服装的颜色,应按规则规定执行,即秩序册中队名列前的队(主队)要穿深色服装。编排时,要注意到留有洗晒的时间。

双循环

双循环,是所有参加比赛的队均能相遇两次,最后按各队在两个循环的全部比赛中的积分、得失分率排列名次。如果参赛队少,或者创造更多的比赛机会,通常彩 双循环的比赛方法。双循环比赛的轮次、场次以及比赛时间,均是单循环比赛的倍数。

分组循环

分组循环,是将所有参加比赛的队先分成若干个小组进行第一阶段预赛,然后每组的优胜队之间再进行第二阶段的决赛,决定第1名和以下的名次。在分组预赛中用单循环的比赛方法,在决赛中可用单循环赛、同名次赛、交叉赛等,故也称这种竞赛方法为混合循环制或"两阶段制"。分组循环适用于有较多的队参加的竞赛,可以在不长的期限内较合理较公平地完成竞赛任务。

分组循环的不足之处,是参赛队由于实力不同,如果分布不均,可能造成强队先期被削减、弱队反而名次排列在前面的局面。为了克服这个缺陷,在编排中应设立“队”。所谓“队”,就是实力和成绩相对较强的队,应被合理地分开;队"可以通过协商确定,也可以根据上一届比赛的名次来确定。为了照顾主办竞赛的单位,有时也将竞赛规程中应作出规定,还要经过一定会议的讨论和认可。

分组循环的具体编排如下:

例如:有16个参加比赛,为了使各组的队数相均,可分成4个小组,每组4个队。如果时间、经费允许,又希望多打比赛,也可分成两个小组,每组8个队。在分成4个小组中,“队”可设立4个队,也可设立8个队,经抽签编到小组内,或者将1、8,2、7,3、6,4、5(依照上届比赛的名次排出)经抽签编入组内。

其余蛇形排列方法,将1、4、5、8“队”排到第一组,2、3、6、7“队”排到第二组,其余各队再经抽签编入组内。

第二阶段的决赛如果用单循环赛,4个小组的第1名(两个小组的第3、4名)编为一组,决出5至8名;其余依此类推,决出全部名次。

第二阶段的决赛如果用同名次赛,则由两个小组的第1名决冠、亚军,两个小组的第2我中决3至4名,依次类推,决出全部名次。

第二阶段的决赛若用交叉赛,则A组的第1名对B组的第2名,B组的第1名对A组的第2名先进行半决赛,再由两场比赛的胜者进行决赛决出冠、亚军,负者决3、4名。其余名次,也是依照上述交叉的方法进行。如果两个小组都各有5个队,剩下的队不能用交叉赛,也可用同名次赛决出最后的名次。此事应在竞赛规程中作出规定,如表1-6所示。以上情况,在混合制中还要重点谈及。

循环制的成绩计算及决定名次的办法

(1)每队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取消全部比赛成绩;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用下列办法决定名次:

A(胜局总数)/B(负局总数)=C(值),C值高者名次列前。如果C值仍然相等,用下列办法决定名次:

X(总得分数)/Y(总负分数)=Z(值),Z值高者名次列前。如两个队Z值仍相等,则按他们之间胜负来决定名次。如三个以上的队Z值相等,按他们之间净胜局决定,即胜局总数减负局总数。

我拿了排球全市第一 怎么去领2级运动员证书

北京工业大学创建于1960年,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经、管、文、法、艺术、教育相结合的多科性大学。1981年成为国家教育部批准的第一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85年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1996年成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成为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作为教育部批准具有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的高校,2020年我校继续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开展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

一、招生项目

我校2020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羽毛球、游泳、男子篮球、男子足球、女子篮球、男子排球项目的高水平运动员,总人数不超过31人。各项目运动队具体分配名额如表1所示。

各运动队拟招生位置需求意向如下:

羽毛球项目:不招收女子双打、混合双打运动员;文化课降分标准单独招生的名额用于招收男子双打运动员1名、女子单打运动员1名;文化课降分标准二本线65%的名额用于招收男子双打运动员1名;文化课降分标准二本线的名额用于招收男子单打运动员1名、女子单打运动员1名。

游泳项目:文化课降分标准单独招生的名额中须招收男子运动员1名、女子混合泳运动员1名;文化课降分标准二本线的名额用于招收女子蝶泳运动员1名。

男子篮球项目:文化课降分标准单独招生的名额仅用于招收2号位运动员1名;文化课降分标准二本线65%的名额用于招收1号位运动员1名、2号位运动员1名、3号位运动员1名;文化课降分标准二本线的名额仅用于招收3号位运动员1名。

男子足球项目:文化课降分标准二本线65%的名额不招收守门员位置运动员;文化课降分标准二本线的名额中须招收守门员位置运动员1名。

女子篮球项目:不招收3号位运动员;文化课降分标准二本线65%的名额仅用于招收5号位运动员;文化课降分标准二本线的名额中须招收1号位运动员1名。

男子排球项目:文化课降分标准二本线65%的名额仅用于招收二传位置运动员;文化课降分标准二本线的名额用于招收自由人位置运动员1名、二传位置运动员1名、副攻位置运动员1名,主攻位置运动员1名。

注:

1.今年我校所有项目均只招收业余组(甲组)运动员。游泳项目不招收曾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过的专业运动员或者曾代表任何团体和以个人名义参加过全国春季游泳锦标赛、全国夏季游泳锦标赛、全国冬季游泳锦标赛、全国游泳冠军赛、全国游泳锦标赛、全国青年游泳锦标赛、16周岁以上国际泳比赛等限制性赛事的运动员。

2.游泳项目中自由泳200米距离(含)以下为短距离项目。篮球项目位置以1、2、3、4、5号位区分。排球项目位置以主攻、副攻、二传、自由人、接应二传区分。足球项目以前锋、前卫、后卫、守门员区分。羽毛球项目以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区分。

3.每个项目考生限报一个位置,请考生根据个人特长合理报考,最终数将会根据学生测试成绩及运动队建设需要进行确定。

二、报考条件

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注:

(1)报名考生要符合大学生体育协会单项分会规定的业余组(甲组)竞赛资格的要求。

(2)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其它报考条件。

(3)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历考生不得报考。

(4)考生须严格遵守我校报考条件,如实提供报考材料。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出,将被取消考试成绩或取消学籍。

三、选拔程序

1.游泳项目报考流程:

高考报名→教育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注册报名并按要求邮寄纸版材料→“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专业测试注册报名→学校审核高水平运动队报考资格→参加体育总局组织统考专业测试→学校审定公示资格→公布资格入围名单→阳光平台公示。

2.羽毛球、男子篮球、男子足球、女子篮球、男子排球项目报考流程:

高考报名→教育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注册报名并按要求邮寄纸版材料→学校审核高水平运动队报考资格→来校报到并参加专业测试→学校审定公示资格→公布资格入围名单→阳光平台公示。

3.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凡未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及未通过报名材料初审的考生均不能参加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测试,不能获得公示资格。初审合格名单将于考生报到前陆续公布(游泳项目在统测前公布),请报名考生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gaokao.chsi.cn/gspyddbm/)、我校本科生招生网(://admissions.bjut.edu.cn/)及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查阅。

4.我校将根据分配给各项目运动队的文化课降分录取名额,依据各项目运动队专项测试合格分数线,报考考生填报文化课降分标准意愿顺序,按考生测试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满足同等条件的按分数优先原则确定拟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名单(择优选拔,宁缺勿滥),并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比例,分别给予文化课单独考试(单招)、按二本线65%录取和按二本线录取的高考优惠政策,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

注:对于合并本科批次(含合并二本、三本批次)省份的考生,按照所在省份确定的高水平运动队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执行,具体录取办法按照所在省份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四、录取要求

1. 报名羽毛球、男子篮球、男子足球、女子篮球、男子排球项目考生须通过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测试。

2. 符合我校游泳项目报考资格的考生,专业测试须参加全国统测,我校不再组织该项目的测试。

(1)统测注册报名

考生除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报名外,初审合格考生还须通过“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进行专业测试注册报名。注册时间:2020年2月1日至3月1日12:00;报名时间:2020年3月1-10日12:00。

(2)参加统测

专业测试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执行,满分为100分。具体考试时间详见“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体教联盟”手机APP。报到时间:2020年3月31日9:00—16:00。报到地点:北京体育大学体育馆。专业考试时间:2020年4月2-3日。

3.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高水平运动队专业统测,则考生必须参加该统测且成绩合格。

4.考生须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

5.考生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注:符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条件且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拟申请我校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具体要求请见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gaokao.chsi.cn)或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ydyeducation)相关通知。)

符合以上各项要求者,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关于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相关政策予以录取。

五、特别说明

1.我校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2.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所有考生必须在当地保险公司购买测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报到时提交保险单据原件,否则不能参加测试。

3.考生往返路费、食宿费自理。

4.考生在参加测试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测试专家考核组教师的统一安排进行测试,不得干扰和妨碍专家考核组的工作,否则取消测试资格。

5.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选拔录取由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工作原则,选拔办法、标准、程序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6.我校对测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备案,从严查处等行为。

7.高水平运动队的选拔录取,若遇教育部政策调整,以教育部公示的最新政策为准。

8.我校将在新生报到后两个月内对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进行入学后运动水平复查和复核,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者弄虚作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9.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我校组织的相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履行个人应尽的义务。

六、报名测试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

1.网上报名

2020年1月10日上午9:00开始至1月19日下午17:00结束,考生须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gaokao.chsi.cn/gspyddbm/),按照网上填报说明选择北京工业大学,完成网上报名。凡有意报考我校的考生,通过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报名的高校总数不得超过3个。

2.书面报名

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还须按要求准备并邮寄以下纸版材料(请按顺序装订):

(1)下载、打印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北京工业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并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2)考生高中阶段省级以上参赛秩序册本人页复印件及相关成绩册本人页复印件;

(3)考生运动等级证书复印件;

(4)考生本人复印件;

(5)考生须通过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 (网址为://ydydj.univsport/)打印本人运动技术等级资料,并具考生及家长签名。

3.材料邮寄

纸版报名材料须在2020年1月23日之前(我校只接收以顺丰速运方式邮寄的材料,以发件日邮戳为准)寄送至我校,逾期寄出的材料不予受理。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10-67391609,邮编:100124,请在信封上注明“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材料”字样。凡未能按照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或纸版报名材料不全、不属实者将不能通过初审,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4.报到及测试时间

2020年2月29日上午9:00--11:00在北京工业大学奥运场馆(平乐园校区)报到并领取测试表,下午13:00开始相关项目测试;2020年3月1日全天进行测试(如遇不可抗力导致测试时间发生变化将于网上另行通知,请关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及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

报到时考生须携带运动等级证书原件、高中阶段省级(含)以上比赛成绩证明(比赛成绩册、比赛秩序册)原件、学生证原件、原件、保险单原件和两张一寸免冠照片。

注:报名我校游泳项目的考生也须按要求来校报到,未能完成报到手续的视为报名无效。

5.其他要求

(1)考生报名材料须真实、完整、清晰。如报名材料中存在虚内容或隐匿相关事实,按教育部、北京市、北京工业大学相关规定处理。

(2)考生须签订《反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测试资格。

七、****

咨询电话:(010)67391462转3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10)67391609

(1月10日至1月17日8:00-12:00, 13:30-17:00,双休日除外)

北京工业大学网站:s://.web***.bjut.edu.cn

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招生网站:://admissions.bjut.edu.cn/

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微信订阅号:bjutzsb

北京工业大学平乐园校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邮编:100124)

八、前往北京工业大学平乐园校区交通路线

1.公交车

乘30、34、402、513、535、605、3、985路在北京工业大学站下车;8、29、53、605路在北京工业大学南门站下车;41、52、457、637、561、486路平乐园站下车;98路松榆东里南门站下车;31、865、740、特9内环、439路工大桥站下车。

2.地铁

乘地铁十四号线在北工大西门站下车。

3.自驾路线(考点校内停车位有限,请考生及家长尽量乘公共交通工具)

四环路主路由北向南方向“北工大路/华威桥/东三环”出口出,顺辅路右转后可进入东南门停车区;四环路主路由南向北方向“华威桥/东三环”出口出,盘桥直行进辅路,红绿灯右转,前行800米左右,可进入校西门停车区。

4.外省进京

首都机场:乘机场线至三元桥站下车,换乘地铁十四号线到达北工大西门站。

大兴机场:乘机场线至草桥站下车,换乘地铁十四号线到达北工大西门站。

北京站:乘坐29路公交车在北京工业大学南门站下车。

北京南站:乘坐地铁十四号线到达北工大西门站。

北京西站:乘坐地铁七号线后换乘地铁十四号线, 到达北工大西门站;或乘坐52路公交车在平乐园站下车后步行1.5千米。

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0年1月

我想考南京大学,我是体育特长生(普通高中),我怎么报名,在哪儿查询请大家帮个忙

我记得1级要考试,2级只要参加全国级别的比赛有名次都能领,我是2级,1级要考的。而且2级证书我记得没什么用,1级用处也不大。大学招特长生都要考的.而且这种证书都是教练 帮你去拿然后给你。市这个级别应该没有

湖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的竞赛规程

南京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具有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高校之一。学校建有田径、排球、篮球、足球高水平运动队。为发展大学生竞技体育运动,丰富校园体育文化生活,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2016年继续招收高水平运动队成员,具体招生办法如下:

一、招生

2016年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规模控制在我校上一年度普通本科招生总数的1%以内。集体项目不超过该项目赛事规定的一方最多同时上场人数,个人项目招生人数不超过该项目小项的总数。具体招生如下:

招生项目

具体小项(位置)

招生

男、女田径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

5000米、10000米、100米栏、110米栏、400米栏、跳远、跳远

0-11

女子排球

二传、接应、副攻、主攻

0-6

女子篮球

中锋、前锋、后卫

0-5

男子足球

前锋、前卫、后卫

0-11

注:南京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总不超过33人,公示合格考生人数按教育部规定执行,根据测试情况,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报名条件

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并取得高考报名资格,符合全国大学生比赛参赛资格,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以上(含)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

3.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考生所持运动员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我校的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需对应一致)。

凡报考我校的运动员必须为生源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公示名单中所列考生。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6年1月11日至1月20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并提供纸质报名材料。

(三)报名流程:

1.登录南京大学特殊类型招生网上报名系统 (点击此处),根据提示注册、报名。

2.提供纸质报名材料。纸质材料统一使用A4纸规格,无需添加封面。按照下列材料顺序左侧装订。所需材料包括:

(1)《南京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报名表》

(2)复印件

(3)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

(4)参赛秩序册封面及本人页、比赛成绩册封面及本人页、比赛获奖证书、证明等材料复印件

(5)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jsdj.sport.gov.cn/)打印的运动员等级证书资料

纸质报名材料接收截止日期为2016年1月22日(以接收地邮戳为准)。逾期不予接受,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四、初审

报名截止后我校组织专家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2016年1月25日在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审核结果,同时公布有关测试通知。

五、测试

(一)体育专项测试

1.报到

报到时间:2016年3月12日9:30-17:00

报到地点:南京大学仙林校区行政北楼128室

报到须知:考生必须本人携带二代、运动员等级证书、比赛秩序册、成绩册、比赛成绩证书(证明)等资料原件报到;现场签订《反承诺书》;参加校医院体检;现场缴费(60元/人)及打印准考证。不接受他人代报到。

注:凡拒不签订承诺书、拒绝接受检查(抽查)或拒绝体检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2.测试

测试时间:2016年3月13日

测试地点:南京大学仙林校区

测试方式:现场录像,异地评审。

测试内容:

(1)田径:测试内容包括田径各专项、检测(根据测试情况进行抽测,检测费用先押后退,结果不合格者费用自理)。

(2)篮球:测试内容包括摸高(后卫测折返跑),全场运球(中锋测半场运球)、投篮(1分30秒自投抢:前锋、后卫投3分,距离6.75米;中锋投2分,距离4.25米)、全场五对五等。

(3)排球:测试内容包括摸高、两人扣防调、扣球、发球和比赛。其中二传不测扣球,测专位传球。

(4)足球:专项测试内容包括专项素质(5*25米折返跑、绕杆射门)、专项位置技术和实战比赛。

(二)文化课单独考试

凡获得国家一级以上(含)运动员等级证书的男、女田径、女子排球、女子篮球运动员可以申请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

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015年cuba大学招篮球特长生简章

一、主、承、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湖北省人民

承办单位:省体育局、荆州市人民,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民宗委、省公安厅、省农业厅、省总工会、省残联

协办单位:各有关单位、各行业体育协会及单项体育协会、新闻单位、赞助单位

二、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4年10月在荆州市举行(具体日期待定)。部分项目分散在省内市、州、县和学校、企事业单位举行。

三、参加单位

以各市、州、直管市、林区、高等院校、省直体校、产业行业、大型企事业为单位组团(队)参赛。

四、竞赛项目

(一)竞技体育青少年类(18项):

乒乓球、羽毛球、网球、体操、跳水、赛艇、皮划艇、田径、游泳、射击、足球、篮球、排球、举重、摔跤、柔道、跆拳道、武术

(二)全民健身类(47项):

1、高等院校(13项):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毽球、武术、健美操、桥牌、定向越野、游泳、体育舞蹈

2、少数民族(6项):蹴球、陀螺、高脚竞速、押加、民族式摔跤、三人板鞋

3、公安民警(2项):射击、游泳

4、农民(4项): 中国象棋、舞龙、钓鱼、农趣田径

5、职工(16项):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篮球、桥牌、围棋、中国象棋、体育舞蹈、门球、健美、健美操、巴山舞、柔力球、健身气功、健排舞、大众体育创编

其中乒乓球、健排舞、大众体育创编由省总工会负责组织竞赛;其它项目由省体育局负责组织竞赛。

6、残疾人(6项):田径、游泳、举重、乒乓球、羽毛球、中国象棋

五、表演项目

特色展示:全民健身类设置表演项目,参赛单位根据“一地一品”健身活动的开展情况组队展示,具体展示办法见单项规程。

六、运动员资格

(一)竞技体育青少年类:

1、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合参加体育竞赛、具有湖北省籍且在2012年12月31日以前注册(以第二代为依据)的适龄青少年儿童。骨龄检测按照各单项规程规定执行。

2、非湖北籍运动员必须是2013年1月31日以前在国家体育总局代表湖北注册的运动员(协议有效期为2017年12月31日)。

3、凡省优秀运动队正式聘用运动员不得参加竞赛。

4、参赛运动员必须按照《省十四运周期运动员资格注册管理办法》(鄂体青少〔2011〕5号)文件及有关规定进行注册。

5、市州输送到省直体校的运动员实行双重注册,可代表输送单位参加省运会。

6、运动员资格注册由省体育局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并组织实施。

(二)全民健身类

1、参赛运动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高等院校:必须持有参赛所属学校学生证、学籍证明。

(2)少数民族:必须持有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族宗教事务局出具的少数民族明和公安部门颁发的第二代居民。

(3)公安民警:必须持有参赛所属单位工作证和公安部门颁发的第二代居民。

(4)农民:必须是本地区的农民、渔民、农业三场(林场、茶场、果场)、国营农场、乡镇企业就业人员(含乡镇个体经商者),并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第二代居民。

(5)职工:除体育舞蹈项目的部分组别外,其它项目参赛职工必须年满18周岁(出生限定日期见各项目竞赛规程),并持有参赛所属单位工作证和公安部门颁发的第二代居民,在2013年10月1日以前进行资格注册(如有争议的须提供一年以上所在单位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体育舞蹈按单项规程的规定分年龄组进行资格审查。

(6)残疾人:必须持有所在地残联核发的残疾证和公安部门颁发的第二代居民,凡不符合最低残疾等级标准者,无参赛资格。

2、参赛运动员必须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办理比赛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

3、参赛运动员必须符合本届运动会单项竞赛规程规定。

4、现役运动员不能参加全民健身类项目的比赛。

5、资格注册及审查将按以下办法进行:

(1)全民健身类运动员资格注册由各项目承办单位负责。

(2)运动员资格审查由各单项竞委会取赛前检查与赛中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审查和抽查不合格者,取消比赛资格。

(3)运动员参赛资格异议的申诉实行实名申诉制。

七、参加办法

(一)各代表团团部工作人员人数规定

1、凡进入荆州市参加开闭幕式期间比赛的运动员总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单位,其代表团团部工作人员不得超过6人(其中团长1人,副团长4人,工作人员1人)。

2、凡进入荆州市参加主赛场比赛的运动员总人数在30人以上、60(含)人以下的单位,其代表团团部工作人员不得超过10人(其中团长1人,副团长7人,秘书长1人,工作人员1人)。

3、凡进入荆州市参加主赛场比赛的运动员总人数超过60人的单位,每增加10人(不足10人按10人计算)即增加1名工作人员。

4、 参加全民健身类职工企事业组比赛的单位,必须参加8个(含)以上竞赛项目的比赛,方可组成代表团(团部人员不得超过4人,其中团长1人、副团长2人,工作人员1人)。未达到规定参赛项目的单位,允许参加所报项目的单项竞赛。

5、省大学生体协、省少数民族体协、省前卫体协、省农民体协、省大型企事业体协、省残疾人体协可组团(团部人员不得超过2人,其中团长1人,工作人员1人)进入荆州市参加主赛场的活动。

(二)竞技体育青少年类

1、各单位必须组队参加与省体育局签订的责任项目竞赛。

2、运动员参赛年龄,按照各项目规程规定的年龄(以第二代为准)执行。

3、参加本届省运会的运动员本周期必须参加不少于2次(按年度计算)全省青少年正式年度竞赛。

4、参赛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加一个年龄组的竞赛,不得跨年龄组、跨项目竞赛。

5、荆州市直接参加篮球、排球、足球项目的决赛。

(三)全民健身类

1、职工比赛分地方组(市、州、直管市、林区)和企事业组(各产业行业、大型企事业单位)进行。

2、全民健身类各承办单位至少安排一个项目进入荆州市主赛场进行比赛。

3、参赛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加一个大项的比赛,不得跨项目、跨类别竞赛(如:报乒乓球不得兼报羽毛球、报农民中国象棋项目不得兼报职工中国象棋项目)。

(四)各代表团参加比赛的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领队人数按各项目单项竞赛规程规定执行。

八、竞赛办法

(一)各项目竞赛均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竞赛规程和有关补充规定。

(二)各项目竞赛规程必须符合本届省运会规程总则。

(三)竞技体育青少年类:

1、各项目正式报名参赛不足4队,单项不足6人,团体(接力)不足6队,取消该项目竞赛。

2、篮球、排球、足球必须报满规程规定人数,其它项目按照各单项规程规定的人数报名。

3、篮球、排球、足球项目正式报名参赛(含荆州)在8队以下(含8队),不进行预赛,8队以上则进行预赛。

4、各市州按获得成绩依次录取名次,进行排名;省直体校、武汉体院获得录取名次,与市州单位分别排名并计相应名次。

(四)全民健身类比赛项目不足4队的,则取消该项目比赛。

(五)各项目竞赛必须决出全部名次,不得出现并列

(六)各项目正式报名参赛的运动队、运动员不得无故弃权,如无故弃权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九、计分办法

(一)竞技体育青少年类:

1、各项目获得1-3名计金、银、铜牌;获得1-8名分别按9、7、6、5、4、3、2、1计分。

2、奖励计牌计分

(1)各单位凡报名参加竞赛,按参赛项目数,每项1枚金牌、9分(实行累计)计入代表团成绩。

(2)凡在2010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向省优秀运动队、解放军队(与我省实行双计分)输送一名运动员计2枚金牌(实行累计)。

(二)全民健身类

1、职工篮球按实际录取名次的2倍计牌计分。 其它各项目比赛按9、7、6、5、4、3、2、1计分。

2、职工青少年组体育舞蹈和项目的比赛成绩计入地方组。

十、奖励办法

(一)竞技体育青少年类:

1、设金牌总数奖。按获得金牌总数多少排列名次,金牌多者名次列前;金牌相同,银牌多者名次列前,如此类推。

2、设团体总分奖。按获得总分总数排列名次,总分高者名次列前;总分相等,金牌多者名次列前,如此类推。

3、设奖牌总数奖。按获得奖牌总数多少排列名次,奖牌多者名次列前;奖牌相等,金牌多者名次列前,如此类推。

4、对获得金牌总数奖、团体总分奖、奖牌总数奖前八名的代表团颁发奖杯。

5、我省竞技体育优势项目、篮球、排球、足球、田径、游泳、赛皮艇的计牌计分奖励由各单项规程确定。

(二)全民健身类

(1)全民健身类设等级奖排名(全民健身类分地方组和企事业组)。按获得等级奖总数多少排列名次,一等奖多者名次列前。若一等奖总数相等,则二等奖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获前八名(不足8队减一名次录取)的颁发奖杯一座。残疾人比赛的等级奖按10%的权重纳入等级奖总数排名。

(2)全民健身类设团体总分奖(全民健身类分地方组和企事业组)。按得分总和排列名次,得分多者名次列前。若总分相等,则一等奖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获前八名(不足8队减一名次录取)的颁发奖杯一座。残疾人比赛的团体总分按10%的权重纳入团体总分总数排名。

(3)全民健身类设地方组、企事业组赛会团体总分和等级排名。获前八名的代表团颁发奖杯一座。

(4)表演项目根据参赛单位“一地一品”健身活动的展示,给予不同特色的奖励。表演项目获奖不纳入等级奖排名,但对参加表演项目的单位均记9分,并计入团体总分。

(三)其它奖项(具体办法另定):

1、省运会承办贡献奖;

2、体育道德风尚奖;

3、省运会最佳赛区奖。

(四)获得竞技体育青少年类各项目单项比赛前三名的运动员,分别颁发金、银、铜牌;获得全民健身类各项目单项比赛前三名的运动员,分别颁发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得录取名次的运动员分别颁发奖励证书。

十一、和性别检查(竞技体育青少年类)、处罚

(一)和性别检查。取赛前、赛中检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必须按本竞赛规程总则规定的参赛资格和年龄组别报名参赛。凡属雇佣军,虚报年龄,弄虚作,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实,将取消所获成绩。竞技体育青少年类比赛出现以上现象扣罚本项目获得的金牌和总分(1例扣罚一枚、并取消相应总分,实行累计;如本项目未获得金牌,则在所属代表团获得金牌数中扣罚金牌和相应总分);全民健身类比赛出现以上现象扣罚该代表团所获得的等级奖和总分(1项扣罚一个相应等级奖和取消名次所得总分,实行累计);如违纪违规运动员未获得成绩,将扣罚该代表团所获得的三等奖和总分(1项扣罚一个三等奖和该项目规程规定录取名次最后一名的分值,实行累计)。取消代表团参加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

(三)竞技体育青少年类比赛中,凡各单位对责任项目未报名参赛的,按缺项数(大项)每项扣罚所属代表团2枚金牌及相应分数。

(四)违反资格规定者取消比赛成绩,集体项目取消全队比赛成绩。

(五)对正式报名后无故退出的,取消代表团参加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并按照项目竞赛规程有关处罚规定执行。

十二、公布获奖单位和代表团名次

(一)公布省运会“承办贡献奖”、“体育道德风尚奖”和“最佳赛区奖” 获奖单位并进行颁奖。

(二)公布竞技体育青少年类团体总分、金牌总数和奖牌总数奖前八名的代表团并进行颁奖。

(三)公布全民健身类地方组、企事业组团体总分和一等奖排名前八位的代表团并进行颁奖。

十三、报名和报到

(一)竞技体育青少年类:

1、报名

(1)第一次报名必须于2014年3月31日前将《第十四届湖北省运动会参加项目报项表》和参加人数书面报省体育局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和荆州赛区。项目一经确认,不得无故更改和调整。

(2)第二次报名在各项目开赛前30天进行,具体按各项目竞赛规程规定执行。报名截至后,不得变更(各项目竞赛规程和规则有特殊规定除外),逾期以弃权论处。

2、报到

(1)各代表团团部工作人员开幕式前3天开始报到,并于闭幕式结束后1天内离会;

(2)各项目运动队在本项目竞赛开始前3天报到,竞赛结束后1天离会。

(3)裁判员及仲裁委员在本项目竞赛开始前4天报到,竞赛结束后1天离会;需要提前报到的,须经组委会和省体育局批准。

(二)全民健身类

1、第一次报名:各项目参赛单位务必于2014年8月31日前将参加比赛的项目分别报送各项目省直承办单位。第二次报名:各项目参赛单位应于赛前30天将正式报名单报送各项目省直承办单位。

2、各单位按各单项规程规定的日期,按时到赛区报到,提前报到经费自理。

十四、设资格审查部(竞技体育青少年类设资格审查委员会)(办法另定)

十五、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根据项目特点和需要,设立仲裁委员会,执行有关条例。

(二)竞技体育青少年类各项目裁判长和省派裁判由省体育局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提名,报组委会和省体育局审核后选派,其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提名,报有关项目中心审核后进行补充。全民健身类各项目比赛裁判长和主要裁判员由省体育局和省直承办单位共同协商选派,裁判员均按分配名额选派。

十六、经费 (竞技体育青少年类)

(一)各项目领队、教练员、运动员按照省运会竞赛有关规定标准自交基本伙食费,其他经费由组委会承担。

(二)如个别项目在竞赛规程中明确运动队可以提前报到的,按具体规定执行。提前报到的所有费用全部自理。

(三)省运会期间组委会提供裁判员及仲裁委员工作服装,并负担食宿费、差旅费、市内交通费、酬金等相关费用。

十七、代表团团旗和服装

(一)各代表团自备团旗一面,颜色、字体自定,旗上标明单位名称(如武汉市),规格统一为2×3米,旗杆由大会统一备制。

(二)竞技体育青少年类比赛服装要求按照各项目竞赛规程、规则及其它有关规定执行。

十八、其它

(一)各项目单项竞赛规程是竞赛规程总则的配套性文件,由省直承办单位 制订,报省第十四届运动会筹(组)委会办公室审定后统一下发执行。(二)参加省第十四届运动会选拔、集训、比赛的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和工作人员均属公差,不影响其参加评选先进、考核、工资晋级和奖励。

(三)各项目比赛均可冠以“杯名”(具体办法另定)。

(四)各赛区比赛结束后,承办单位应在10天内将竞赛秩序册、成绩册和工作总结各一式两份报省第十四届运动会组委会办公室。

(五)竞赛经费开支由各类别承办单位按省财政规定的经费开支标准执行。

十九、附则

(一)本规程总则由省体育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本规程总则从颁布之日起生效。

中国男子排球需要什么资格

以浙江师范大学体育特长生招生简章为例,实际各院校都差不多。

一、招生项目、人数及范围

1.高水平运动员:篮球(男子)、田径项目,面向全国招收40名左右(其中省外考生须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其中篮球15名左右,田径25名左右,各项目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生源情况和项目建设需要确定。

2.体育专业特招生:田径、足球(男子)、篮球(男子)、武术、网球、游泳、乒乓球、排球等项目,面向浙江省招收 18名左右。

二、报名条件

1.高水平运动员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

(1)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3)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者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仅限省内考生)。

考生必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生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2.体育专业特招生

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体育专业特招生相应项目省级以上体育竞赛前六名(集体项目限主力队员)或具备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证书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

三、报名办法及时间

1.报名办法:

考生可在本通知挂网之日起,直接向浙江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办公室投寄以下材料:

(1)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可直接下载)。

(2)考生近两年内参赛的秩序册、成绩册、成绩证书、运动员等级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用特快专递寄至浙江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办公室。

2.报名时间:

非浙江省考生截至2015年3月14日;

浙江省考生截至2015年浙江省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业特招生专项测试当天20:00。

四、专项测试和文化考试

1.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业特招生的浙江省考生,须参加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业特招生专项测试,在测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我校再行组织测试。我校专项测试费110元/人,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2.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非浙江省(市、区)考生,须参加考生所在省(市、区)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在测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我校再行组织测试;对未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的非浙江省(市、区)考生,可直接参加我校组织的专项测试。我校专项测试费110元/人,测试时间为2015年3月15日。请于测试前一天(即2015年3月14日)携带运动等级证书、、成绩册等报名材料原件到我校体育学院进行现场确认。

3.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我校将在规定时间内把有关信息上报给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gaokao.chsi.cn)进行公示。

4.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的二级运动员考生须在其户口所在地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其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市、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少数文化成绩达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

5.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的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的考生可参加我校文化课单独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考试时间与地点另定)。

五、录取办法

1.根据考生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及我校招生专业的需要,我校专家评审委员会择优确认入围名单,及时通知入围考生,在我校招生网上予以公示,并报生源所在省教育考试院(或省招办)和教育部备案。

入围考生须在2015年4月15日前(以邮戳为准)将以下材料快递至我校体育学院办公室:

(1)运动员等级证书、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考生近两年内运动成绩证明(秩序册、成绩册)原件及复印件。

2.高水平运动员

对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的一级运动员考生,须参加由我校单独组织的文化课考试,考生通过文化课考核后,方可录取(人数控制在高水平运动员招生20%以内)。

对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的二级运动员考生,须参加全国文化课高考,高考文化总分须达到所在省(市、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由学校提出申请,报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方可录取(人数控制在高水平运动员招生30%以内)。

3.体育专业特招生

体育专项测试、术科考试、文化课成绩均达到浙江省要求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六、****

浙江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0579-82282245 陈老师、卢老师

浙江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办公室:0579-82282575 崔老师

传真:0579-822990

通信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邮编:321004

招生网址:://zs.zjnu.edu.cn/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港、澳、台学生须持来往内地(大陆)通行证〕,在 2021 年 12 月 31日前具有广东省户籍和所代表地级市学籍,并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或“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通过审核的在校在读普通中学、中职学校学生(五年制高职学生参赛时必须在中职学段)。非广东省户籍学生,须由所代表地级市提供该运动员近3年在本地学校就读的学籍证明,并加盖地级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公章。中职学校指中等职业学校、中等技术学校、幼儿师范学校、职业高中学校,不含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体育运动学校等同等性质的学校。

(二)运动员必须是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思想进步,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且适宜参加所报项目比赛者。

(三)参赛年龄。运动员为 2003 年 9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的中学生(含中职)。

(四)田径、篮球、足球、羽毛球等学校、体育运动类专业学校以及具有同等性质的中职学校均不得参赛。休学(辍学、退学)、毕业(结业、肄业)和补习班学生均不得报名参赛。

(五)凡在本届运动会闭幕前曾代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职业俱乐部、行业体协(不含学生体协)、企业参加过下列比赛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赛(以秩序册为准)。运动员在中学阶段以学籍所在学校名义参加下列比赛可报名参加比赛,对此类参赛者,各地级市必须在第二次报名时主动提供相关运动员的参赛情况说明(含《运动员曾参加限制赛事明细表》、赛事秩序册和成绩册复印件等),没有主动提供说明者不得参赛。

排球:中国排球、全国排球锦标赛、全国排球大奖赛、全国排球冠军赛、全国青少年 U21 男子排球冠军赛、全国青少年 U20女子排球冠军赛、全国青少年 U19 及以下年龄组排球系列比赛。

(六)运动员必须代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或“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显示学校的地级市参赛,不得跨地级市组队参赛。